2012/02/03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四)微權民主的實相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四)微權民主的實相

/倪再沁

      加入了臉書,對我這個連手機都很少用的人來說的確很不尋常,因為茉莉花事件,因為藝術作品「Taiwan Reset,使我進入了時髦又具革命潛能的臉書世界。在此中,開啟了我嶄新的視野與反思,但也讓我看到集群行為下的情緒莽動和岌岌可危的社會「正義」。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提到,真實社會中沒有真正的正義,我們能做的只有減少不正義的發生。批評〈夢想家〉可以,但搞成〈我們一家都是人渣〉活動就過了頭,太多興奮和狂熱,只看到一面倒的撻伐,這種好似自性、無組織性、不可期性,其實隱藏著某種可怕的集體催眠與集體施暴的可能。而這正是基於網絡的媒介在信息最初公布具有信息源上的向性和跨空性,因此易形成情感認同式的共

      臉書的賦權性具有公共性的特徵,他的好處是讓社會熱衷的議題可以共享知識性,但是卻很容易聚焦或者“弱者”,大的社會同情與煽動。這種同情很容易倒退到某種「草根性情」,那是解嚴初期的社會運動性格,原先我以為人們對事件的看法和評論會趨於、公允、理性。帶來力扁平化與權力分散化,並且瓦解了等制度,而使討論趨於性,而形成共知。但是,以今年最流行的字眼「讚」字,我不得不擔憂,臉書或網路文化所帶來的反而是一個更不負責任的情緒出口。

      大多數臉族人按了「讚」便跑了,使有心人士可以藉事選擇性利用來煽動相關族群。這種權宜性表達機制在夢想家事件中體現非常明,支持夢想家或反對的都各自證據自己立觀點。知識份子做為社會的基礎良心,要節制與自省,否則這樣的微權民主不是民主,不僅無法到達公眾理性的對話可能,還會造成民主的倒退。雖說民主不等於公共理性,但需要公共理性做為支撐。何謂理性?何謂民主?康德的「理性」就是預設人是有理性能力的。傾聽、訴說都是理性,而且都是正在進行式(ing)的過程。

     理性討論是一個動詞,正在不斷進行中。而民主蘊含兩種面向,一個是制度層面的形式條文修正,一個是主體權力的彰顯,唯有透過公共理性才可以不斷修正規則,可以喚醒主體意識的權力,發展成一種能力。我仍然肯定此次反對〈夢想家〉的文化菁英促成總統候選人公開發表文化政見,還有政府與民眾對話平台擴大之實現,強烈的社群意識是正義社會所必備的。


      賢能的政府和良善的公民都應該具有關懷社群、奉獻公共事務的精神,說來容易。事實上,公共議題(Public issue)的導引我們都還在學習的階段,所以往往會導致變形扭曲,甚至帶來負面示範,但我依然期望大家可以學會在公共討論中,強化相互尊重,一起邁向寬容、思辨共善的理性社會。


      也許我論〈夢想家〉也不心平氣和,以致招來無數的攻擊,說我護駕、假清高、殖民者、作品爛、人格低劣,還有許多匪夷所思的惡行……,槍林彈雨走來,這種打擊我經歷過,已視之為「忍辱」的鍛鍊。太多人看不清楚,我不是在支持〈夢想家〉,而是反對非理性的文化動員,戲不好看和只演兩天≠浪費和貪污≠共犯結構和馬友友們。其實我在文章中已經說清楚了,但預設立場的人看不到重點(如果加演半個月,多支出幾百萬人事、維護費用就OK嗎?)我們很習慣這種「等於」的兩極思維,所以要摧毀異己很容易。


      很遺憾,很多比較理性的溝通是在「收件匣」中出現(大家怕在塗鴉牆中現身免得被貼標籤),尤其是美術界的朋友的確有所不平,我花了很多時間去解釋何以國際交流項目沒有視覺藝術?因為雲門、明華園、優劇場等並沒有代行機關而我們有美術館,我曾經評審過,參與過的「國際交流」太多了,也許不在此項目下而是放在國際藝術村、紐約文化中心或公立美術館代辦……,我也詳細解釋表演藝術的硬體建設是合理且必要的……(前文已談,不再贅述)。


     一般人不會相信自己有「盲點」,在唯識論中,列在最高階的「無明」就是無法察覺的心智,其後是「行」,再來是「識」,然後推衍到「有」和「生」、「死」,站在現下的情狀來看,意識型態就在無明與行之間,然後才生出意志和是非善惡,換句話說,因為意識型態所致才會堅持立場,進而決定是與非,因此,那個「無明」的意識型態才是禍首。自從台灣民主自由萌發以來,大家都習慣堅持立場,再加上這些年來意識型態毒素深植人心,所以很容易就生起「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思維,在有色眼鏡的掃視下,已經沒有多少人願意仔細觀察,也沒多少人可以清清楚楚論事,就連文化議論都粗糙而化約,這是台灣文化的可悲!


      六年多前文建會規劃的華山〈藝文之星〉,同樣被台北文化圈K的滿頭包,媒體上的批判多矣,連署的人數也多的驚人。由於我對眾口鑠金的事物持懷疑精神,特地找了計畫書來看,之後連寫了兩篇文章(同樣是反台北文化主流論述),登在雜誌上(當時無臉書,請參閱藝術家雜誌355357期)及我的部落格,結果當然也被人臭罵,特別是藍色文化人罵我護綠不遺餘力,如今情況卻完全相反,綠色文化人罵我護藍。


      論文化,不在乎什麼顏色執政,也不在乎自己的位置。1998年我在媒體發表〈挽回名畫的流失〉,痛斥省屬機關任由台灣前輩美術家作品散佚而流入市場,因為不忍這種事一再發生才寫文章直接向上級嗆(最後展開調查,尋回百餘幅價值難以估計的美術作品)!國美館成立後,林澄枝主委視察時公開表示,倪館長的文章常令文建會很尷尬。以「公共藝術」為例,我總是最不遺餘力撰文的批判者。後來公共藝術法案的修訂,據主其事者表示,倪再沁一直批判呀!


      寫文章時我很少考慮外在因素,尤其是色彩、位階、親疏……,因此得罪太多人。像〈夢想家〉這種事我不應該會關心,論者說這是「雙方」對陣以來某方最有力的一篇文章,如果真有所謂「雙方」,我根本不會涉入。但是,對文化霸權的反思和理性溝通的期待,才是我真正動筆的原因。


      我關心的是國家的財政(日益惡化),政府的組織再造(急需瘦身)、國家總預算(嚴重失衡)……我不敢說自己有高度,但至少對國家社會懷抱著廣度與熱情,如果有興趣可以到我的部落格看我的「治國週記」。我的聲音雖然微弱,無助於國計民生,但這裡頭有善意,有理想,也有包容,如何把這樣的理念傳播出去,才是我念茲在茲的大事。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三)創意之都的競逐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三)創意之都的競逐

文/倪再沁

     上個月初,我在京都,看著這個優雅靜謐卻步履沈緩的城市,《日本做為世界第一》曾經是 30年前轟動的暢銷書,哈佛大學教授Ezra Vogel在這本書中寫道,日本在工業競爭力優於美國,當時,日本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某些衡量中,國民平均GNP已經超越美國,似乎就要取代美國的地位;美國則深陷停滯性通膨,失業率接近二位數字。但後來的實際情況不完全符合Vogel的預期。

      1980-90年,日本工業產出成長50%,對於一個只有大小與蒙他拿州差不多的國家來說,這是極為亮眼的表現。但日本的成長是由財務槓桿和過度投資所推動,造成地產和股價泡沫化。日本經濟泡沫於近20年前破裂,帶來將近20年的經濟成長遲緩。在1980年代,若以存款來衡量,全球前十大銀行都在日本。而如今,市場專家們則在金融首都這個項目中,將東京排在數個大城市之末。

      為何日本的威力沒有恢復?《日本國力之謎》的作者Karel Van Wolferen認為,這是因為日本企業習於受到保護,變革速度太慢。我認為過去日本模式在工業化講究精密、準確的時代下是成功的,但如今,面對網路化後現代的情境中,這種過度專業分工所造成的偏狹視野已經是日本很大的問題了,他們缺乏原創與整合的能力,容易在瞬間變化的局勢中因為過於僵化而適應不良。這是一個強調聯結、跨領域及互相瞭解的時代,我們的藝術文化人若還在20世紀的「現代」思維中打轉,不僅不能前進,反而會倒退。

      上個月中,我在世界排名第一的香港機場,看著飛機起降,想著東方之珠的再生。據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公佈,綜合各城市在經濟、社會、環境及文化四方面指標計算,香港依然是中國今年最具綜合競爭力的城市,其次是上海、北京、深圳及廣州。香港雖然面對內地城市競爭,但傳統優勢依然存在,2009年台灣與香港不約而同將創意產業列為優先發展產業,台灣行政院宣布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期以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使台灣成為創意中心為目標。而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也在2009-10年施政報告中將創意產業列為6項優勢產業之一,希望推廣香港成為亞洲創意之都。

      台港兩地創意產業向來各有所長,香港是中西薈萃的都會,國際化程度高,具創意產業十分重要的既中亦西之廣闊世界觀;近年香港已提早在中國廣大的創意市場卡位,其中電影、電視及設計業等創意核心產業,已與大陸相關產業逐步接合,尤其與珠江三角洲融合日深,為兩地帶來無限商機。

      這個月初我在杭州,看著這個越來越美麗先進的城市,想起二十多年來這個城市的變化,還有,中國文化部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文化產業司」,專門負責發展策略的實施和相關研究。大陸學者周福銘在「2002年上海文化發展藍皮書」中指出,上海市2001年已提出了文化創新與城市發展的施政方針,希望藉由文化產業帶領上海營造高度競爭力,以期達到促進觀光旅遊的策略目標。


      隨後,中國大陸各省市如火如荼地開始推展文化產業,每年經濟規模和成長數字,令其他國家難望其項背。大陸的文化產業,幾乎不受全球金融風暴的影響。當然他們可以快速起飛,乃由於政府運用強勢的政策主導,投入大量資金,配合各種優惠政策,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風行草偃的配合1。如今中國大陸的「文創園區」數量之多,從200710月間所發表的「中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新銳榜」,就可窺見一斑。543個園區的驚人數量,而且還在迅速成長、擴張中。 

      儘管大陸文化產業乍看一片榮景,但由於文化產品的升產和供給能力低於民眾的文化消費需求。各類公營的文化經紀單位的產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等,都還未形成流通的結構模式。民營的文化產業機構,大都規模過小,缺乏人才,資金不足2。因此,台灣由於民主自由與多元的文化樣貌,依舊有許多創意產業的發展優勢,如能積極把握並建構文化產業合作平台,仍能在整個華人市場中,搶佔重要的商機。但我方市場規模小,無法靠內需市場形成產業,國際市場的開發力弱;政府主管部門分散,缺乏整合平台;智慧財產權未受尊重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易受政經環境影響,文化界對政策的延續性存有疑慮;資金來源不足,缺乏投資的鼓勵政策;藝文界也缺乏整合、行銷與管理人才……3。

      然而,台灣有鄰近中國新興市場的優勢地理位置,兼具全球華人地區文化、語言相通的特質,亦是蘊涵華人文化精髓的首選地方,還有普及的教育,便捷的網路傳播(大陸就頗受限),以及民主、自由、友善(尤其是服務態度)、熱心……,這些看來與文化創意產業沒有直接關係的背景因素其實至為重要,這也就是為什麼那些財力比台灣雄厚的新加坡、香港及大陸客來到台北,會在天母、永康街、西門町等地流連不已,會對誠品、紫藤蘆、食仰山房等商業空間欽羨不已,這些都是台灣文創發展的軟實力,放眼華人世界,絕對是最優的,要發展文創產業,何難之有?

      其實,台灣喊「文化創意產業」早在十一、二年前,當時我曾參與了幾次以經濟發展為導向的文創會議,也曾發表文章談過相關議題(參閱本人部落格中〈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與挑戰〉4)。可惜的是,我們的文創起步雖早但腳步蹣跚,如今還在與文化菁英質疑、糾纏及牽扯中。即使政府把文創由經濟面導向了文化面,但為了預算分配,國家文化政策硬被指為經濟掛帥、商業化取向……,不免令人憂心忡忡,再不迎頭趕上,我們的文創匯流中心極可能和二十年前高喊的亞太營運中心一樣,將一去不返。

      台北文化菁英對文創的敵意令人困惑,他們為什麼不閱讀由經濟部、新聞局、文建會共同研擬的「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畫」?為何這點功課都不作?讓三黨總統候選人像文化部長一樣回答問題,馬英九甚至照念這本計畫書,明明白白告訴你原先這是在經濟部,預算是另外的,並沒有排擠原先的文化預算。如果文化人真的對文創產業這麼有意見,就該針對八十幾頁的行動計畫書去問問題,而不是以自身的被害妄想豎起正義的旗幟並織成情緒的、集體的、拒斥的一張張迷網。

自視先進、前衛的台北文化菁英,在特定藝術本位和特定意識型態的隱性制約下,竟然這麼反向的看待所有先進國家都正需要加碼促進的文創產業,如此保守、倒退的思維竟能一呼百諾,此一詭異現象,值得學術界深入研究。

1參楊渡,〈建構兩岸文化創意產業新平台──開啟兩岸軟實力競合的新紀元 〉,http://www.npf.org.tw/post/12/6237

2同註1

3參考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畫98102年核定本。

4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二)文化正義的思索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二)文化正義的思索

/倪再沁

      最近很熱門的暢銷書《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J.Sandel著),值得文化人思索。自視為菁英、小眾,高揚純粹、創作為核心價值就是對的嗎?過去台灣電影也有這樣的趨向,導致了國片的蕭條沒落。最近幾年,從〈海角七號〉、〈艋舺〉、〈翻滾吧!阿信〉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等國片走向大眾化、商業化,讓觀眾回流,票房亮麗,國片才有起飛的可能,像〈賽德克‧巴萊〉的巨製也才可能陸續產出。

      因「夢想家」而導致的文化運動中充斥著諸多情緒與矛盾,漢寶德已經點出「他們既希望得到政府的經濟支持,又不希望以政策主導分配。……他們的宣言中,顯然不贊成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可是又主張政府健全文化產業結構,改善文化產業發展環境。他們似乎把藝文產品當成文化產業,把藝文工作者當成文化生產者。從文化經濟的角度看,藝文產品當然可以視為產業,但大家不要忘了,談產業就要談產值,……藝文界真的主張把藝術家視為「文化生產者」嗎?使我略感不安的,是這份聲明顯然就是以藝文界的利益與觀點發言。藝文界當然有這種權利表達自己的立場,但是他們也知道文化是全體人民的公器,政府的文化政策應該以服務全民為目的,不只是為了培養「文化生產者」。藝文界以自己為本位,常常以為文化就是藝文,文化發展就是培植藝文人士。這當然是文化政策的重要任務,但如果認為政府的文化工作就是為藝文界整備環境,那就未免本末倒置了。1

      漢寶德提出的「矛盾」,不僅無人願意回應,還將之列為「第二篇支持夢想家的文章」(我的文章被列為第一篇),我不斷強調,「夢想家」可以檢討批評,但反對台北文化菁英的非理性情緒化的集體動員,硬要說成支持「夢想家」或者「護駕」不免太過粗糙化約,而漢寶德如此清晰的文化分析也被打成「支持夢想家」則令人難以置信。我想,所有的理性對話幾乎不可能了,大家不願意去面對、承認自身的矛盾。矛盾並不可恥,事實上,「矛盾」是歷史發展的動力,掌握矛盾、解決矛盾,社會才能往前。

      由於正義凜然,某些台北文化菁英以訴諸「民意」的方式。先在網路上蒐集了文化議題,好似全體文化人一般具代表性的提問三黨總統候選人2,他們的問題大致圍繞在:


一、國家發展思維不該是經濟發展大於一切,經濟部、經建會是強勢部門,而文化部門不該被弱化,要求候選人站在文化深耕的價值立場。

      這個提問很好,經濟的確不該大於文化,可是沒有經濟的支持也難有文化的開展,這兩者應該是不分強弱,相輔相成。另則是「文化深耕」的內涵是什麼?如果站在全民的角度,「文化生根」也許更應該被重視。尤其當許多國家及全球各地已將文化產業轉成經濟活動的核心時,文化產業早就不再被視為是經濟活動的次級品時,我們的文化人卻拼命痛罵文化產業所導致的「市場化」、「商業化」。文化產業的變遷與延續、權力與創意之間可以相互提升,各個領域(經濟與文化)可以相互協助與對話,這是重要的趨勢,我們怎能還停留在各自分工、畫地自限的思維中?

二、不斷強調在聯合國國際貿易發展會議裡,以四層的同心圓來呈現創意產業的概念,同心圓的最核心就是純藝術創作者,反對不能重視外圍第三層、第四層為商品服務的創意和延伸性的產品,認為原創核心才是最該被重視的部分。

      純藝術創作者是同心圓的核心,此為多元文化論述體系中的一種觀點而已。這個提問是擴散式思考所致,如果我們能以立體的、互動的、互為連結的方式來探索,則核心有時可借外圍之力,甚至核心外圍本無分別是一體的,文創思維的取徑要以全觀(holistic)方式,經濟與政治,社會及文化的統合式思考,文化產業的產製與消費、創作者與環境皆相互影響與建構,不要老停留在政治經濟與文化研究的對立迷思中,過渡強調彼此的衝突就是陷入狹隘的方法論中。這就好像質性和量化研究時常可見量變導致了質變一樣。幾年前我帶學生在東京的博物館巧遇手塚治虫的個展,這個棄醫(醫學博士)而漫畫的怪咖究竟是第幾層的?如果在台灣,這個非純藝術創作者會被排除在核心之外,那麼,這可就真是台灣的可悲了。

三、對於文化專業經營的公共文化空間,以ROT模式交由商人經營,這使得應做為培植在地文化、藝術的公共場域成為以餐廳、商店、嘉年華活動為主的所謂文創園區。卻讓當初爭取這些公共文化空間的藝文團體,因付不起文創園區的昂貴租金而被全面地排除在外。華山文創園區如此、花蓮酒廠如此、而台中、嘉義、台南的一些國有基地也將比照辦理,認為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短視的文化政策?

      關於「華山」,以前文建會想要把「華山」改造為「新台灣藝文之星」園區的構想曝光後,當代藝術界一樣展開集結、串聯、抵制的行動。當時我寫了《關於華山的再省思》以及《台灣藝文環境改造的反思》,記載了華山的轉折,此刻,所有的問題幾乎和當時是一樣的,依然是受限於文化菁英的意識侷限及終極價值,讓文建會飽受批判,即使有理也說不清。(請參閱本人部落格中兩篇文章3)

      北京的798園區也是藝術家開創出來的,也因付不起昂貴租金而撤退至「草場地」或更外圍地區,他們並沒有因此而喪失了創作能力,紐約的SOHO又何嘗不是如此?還有,如果「華山」現在是台北市民最愛的散步、休閒、餐飲及欣賞大眾化展演的場所,這種「文化」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尊重?至於其他地區是否比照辦理?就我所知,台中酒場、20號倉庫並未如此,都還在文建會的控管中。

四、關於藝術創作者的生存問題。要求參考德國從事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士及退休工作等相關權益。建立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身份和職業條件機制,文化部要如何繼續協助?並進一步針對藝術創作者的特殊性、工作型態、工作所需的排演場、展場、工作室、智慧財產權保護、稅務等工作相關權益進行應有的配套措施呢?

      關於藝術創作者的權益問題,十幾年前我在「當代」雜誌曾發表過我的觀點(請參閱本人部落格中〈華山藝文特(權)區的省思〉及〈藝術環境與社會環境兩篇文章〉4),如果搞文史哲的,搞表演後製的也都要求政府協助,不知政府將如何善後?這裡頭的荒謬是藝術創作者要「自主權」,又要政府給予「保險」、「退休」等協助,倘若藝術如同職業,又何必反對藝術市場化、產業化呢?如同《正義》一書中所述之「兩難」,古典正義要福祉(政府應有做為),現代正義要自由(政府不能介入),如今台灣的當代藝術創作者竟兩者都要,凸顯了他們多麼的與眾不同,如果台灣可以如此,應該會是Sandel哈佛課堂上被標舉的特例吧!

五、台灣到處都是文物館、文化中心、文創園區,但是氾濫的空間治理,卻稀釋專業了藝文空間產生的可能。相對之下,過去十年視覺藝術界並沒有新的美術館或專業館舍的設立,反倒是表演藝術界起碼有七個大型展演場地陸續建設當中。但整體而言,藝文界更需要的是能夠累積專業性、學術性、實驗性及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該檢討大型場館都交由財團統包的政策?未來政府是否有規劃任何中、小型專業藝文展演館舍的計畫?此外,許多民間藝文展演空間都面臨不合時宜的法規制肘,有關單位是否可以積極修法或是進行獎勵的政策,以改善民間團體經營藝文空間的艱困處境?遍布全國的蚊子館,是否可以比照英、法等國,挪出部分空間供藝文工作者使用?

      過去十年內,至少有蘭陽博物館、彰化藝術館、屏東美術館的成立,還有新北市美術館正籌建中。藝文空間並沒有被稀釋,幾個公立大美術館、表演廳、博物館已「都交由財團統包」了嗎?至於蚊子館和閒置小學一樣,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附上使用規劃和管理法則……,權利要自己去爭取,能替地方政府善用閒置空間,一定會受到歡迎。問題是,遠離都會區,還有一大堆配套措施要執行,誰去?另則是大家拼命反對花蓮蓋劇場,花蓮人怎麼看待?好山好水好無聊,花蓮不是台北的後花園(亞馬遜森林也不是美國的肺)。台北人應先傾聽花蓮人的聲音,尊重在地人的意見。


六、近幾年在中國大陸市場磁吸效應下,導致台灣工商領域經營管理人才大量西進、流失,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如今這也蔓延到整體台灣的藝文圈,在長期缺乏政府資源提供與培養下,藝文人才總在自生自滅的邊緣中尋找生機,或者就轉向別的領域發展,相對於許多國家,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在培養人才上的政策,這關乎到一個國家文化的主體性與永續發展,是必須納入到國安層級上的思考;而今加上對岸藝術環境的開放,有更多的藝文人才選擇離開台灣,文化外交不能總是由官方來主導,不能變相成為粗糙的國家宣傳與文化輸出,所以先進國家都會設置第三部門,由國家固定預算出資,由藝文專業人士負責經營。此外,批判文建會的年度預算裡有一半拿去做硬體建設,稀釋了可以厚植軟體的資源,認為這些興建中的大型館所,有的也很可能像核四廠一樣,可能蓋完才會形成更大的災難。認定花蓮蓋30億的旋轉劇場,就是以利益輸送為主軸的開發案

      人才流失不只是藝文領域,已有學生捨台大就北大了,全球市場在哪?資金、人才就往哪走,所以文化產業很重要呀!找出我們可以輸出的文化是什麼?而非責成國家出資「由藝文專業人士負責經營」這麼簡單!

      很難明白,硬體和軟體何以如此對立?以前蓋文化中心時也有人批評哪有那麼多的展演,現況則是終年滿檔。這些興建中的大型館所怎麼會像核四,蓋完可能形成更大的災難,這是怎麼推論的?台灣的文化硬體真的很落後,問專業資深劇場人就知道,怎麼可以用「利益輸送」的大帽子先扣下,而不去思考如何提升台灣的展演硬體、設備、技術的能力?

      未來最大的硬體「錢坑」可能就是故宮南院,這個將在嘉義鄉下建起的超級博物館是怎麼形成的?是選舉政策「買票」下的產物,園區開發、硬體建設、展場設施、文物徵集、維護、研究人員、養護工作……這絕對是幾百億的耗費。問題是,綠色、藍色都要選票,阿扁開了支票,馬英九買單,將來不管誰選上總統,絕對無人能抗擋。你會在法國鄉下的羅浮宮還是去巴黎的本館?這個未來大蚊子館誰該負責?絕不是小小的文建會,是大政客和小人民造成的,而台北的文化菁英砲火四射,對這個最大最鮮明的硬體(屬視覺藝術),何不給予重重的一擊?

      社會選擇的優先順序,是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是社會選擇的結果。這些文化菁英的提問過於自我、片面、缺乏全盤思考。固然歷史的前進不是直線進行,總是會進一步退三步,不斷回反或者倒退,但我相信,社會依舊會前進,只是無比的緩慢。如果總是單向的線性思維,只會造成情緒掛帥、看不見過去也不知道未來。文化人之所以不同於政客,是我們可以自省,可以進行理性辯證,學習在不斷的對話中向前邁進並取得共識,而非一定要扳倒對方,要伸張「正義」。

      聖嚴法師曾說過「是非要溫柔」,如果看完《正義》一書中的例證就能明白,正義從來不曾存在(因立場不同),包容與尊重比正義更為重要,對台灣文化藝術的發展而言,亦復如是。




1參閱漢寶德,〈夢想家危機 文化發展轉機〉,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111125

2現場由文化評論者張鐵志主持,由各領域文化人士擔任提問人:曾道雄(音樂家)、 王小棣(電視暨電影導演)、郭力昕(文化評論者)、林正盛(電影導演)、陳界仁(藝術家)、湯皇珍(臺北市創作者職業工會代表)、 鄭有傑(電視暨電影導演)、魏玓(交通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胡永芬(獨立策展人)、徐文瑞(獨立策展人)、鴻鴻(詩人)、姚瑞中(台北當代藝術中心理事長)、胡朝聖(視覺藝術協會理事長)。

3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4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一)文化想像的空間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一)文化想像的空間

/倪再沁

      去年十一月下旬寫了關於「夢想家」的文章後,讚賞和批評蜂擁而至,我沒有特別的感受,因為多數的正負評述是源自特定的菁英及意識型態,而這些是我早已經拋棄的東西。我還是忙著教書、演講、創作,只有在閒暇喝杯咖啡的時間裡,接收零星的訊息並思索大家都在討論的「文化」議題。

      文化,在辭書上至少有百餘種不同的解釋,並非少數文化菁英所認定的『純藝術』範疇。曾經,我們有一晚耗掉上億的元宵燈會,有幾天耗掉二、三億的藝術節慶,近十年來,全台瘋嘉年華式的「活動」,常引致文化人的批評,說是膚淺、庸俗並浪費。

      陳其南曾經提出「文化公民權」論述,就是每位公民都可以主張自己的文化想像並透過合理的訴求來實踐。可惜小朋友和庄腳人沒有論說能力,以致文化成為菁英之所屬(常視他者為低幼化及功利主義)。元宵燈會、鹽水蜂炮、東港燒王船等皆為文化,節慶和煙火也並非無意義。我們要尊重別人的文化想像,否則就和主政者曾認為送花太浪費一樣,是帶著自以為式的偏見。

      如果你有近距離看煙花四射的經驗,如果有機會到台北101看超級煙火,你會看到許多滿心歡喜和洋溢幸福雀躍的青春面容,如果再看看世界各大城市的跨年秀,你就會知道這也是某種文化的體現。在我的文化想像裡,煙火應該放得更有創意、更燦爛,台灣的民俗祭典也應該「燒」的更興旺,最好把日本的祇園祭,泰國的潑水節,巴西的嘉年華會,美國的花車遊行……都比下去。

      當然,如此的節慶文化,不僅文化人難以認同,連擁有眾多文化菁英的文建會也不能接受,所以我們的文化預算分配一向失衡,他們只想打造文化名牌,想成就畢卡索般的超級巨匠,所以才會展演多而教育少,才愛錦上添花而不知雪中送炭,從文建會轄下的工藝和「純美術之預算和編制差異就可知文化官僚的心態。而在地方上,宜蘭重童玩,花蓮強調石雕,苗栗只有木雕……這也都是打造名牌心態所致,品牌應建立,但不能顧此而失彼,以致少有文化紮根,尤有甚者,是造成地方文化均衡發展的失常。

      台灣需要的不是一枝獨秀的文化名牌,也不是百年難得的超級巨匠,而是更多小而美的文化聚落,以及更多能瞭解畢卡索的廣大民眾。我們該關心的不只是某人某藝被國際媒體報導,而應該是中小學美勞、工藝教育之輕率粗糙的現象之改進,應該是國民美學素養的整體性提昇。不願在金字塔的下層築基,只在乎頂端的亮光耀不耀眼,這就是我們文化高層和社會菁英所共有的文化心態。

      由於藝術創作者自視為文化核心,因而放大了自己的文化想像,在宣言式的標語和大字報式的論點中,我看到了太多理不直但氣很壯的呼籲,憑什麼創作者是文化政策的核心?為什麼要終結文化硬體?而文化園區會導致藝術核心消失?為什麼少數人可以代表整個社會拒絕煙火式、節慶式的嘉年華活動並反對商業化、票房化的市場價值論

      文化政策的核心應該是全體公民,而文化硬體何辜?這兩年表演藝術的硬體工程被視為「錢坑」,忿忿不平的美術家,完全忘記了我們有北、中、南三大美術館,還有故宮(擴建計畫逾百億),新市美術館(等建中),連屏東都有美術館了(也是文建會出錢整建的)。所以,南部有衛武營,中部有歌劇院、北部有流行音樂中心,這其實並不過份。表演藝術的場地問題比視覺藝術嚴重多了,小巨蛋太貴,而兩廳院雖進步,但是我們國家總是先蓋房子再塞劇場,使得基本空間不足,這幾年的劇場建設找不到任何一個左右側舞台都超過20米的劇場,更別提同時有個可移動轉台的後舞台,台灣劇場不是少條胳臂就是斷條腿1。因此配合演出場地演出需求,臨時搭舞台、添設備成了家常便飯,當我們的美術館依序建起時,也曾排擠了其他藝術門類的預算呀!更何況前述三大工程是好幾任主委的「共業」。

      硬體如果缺乏,設備也一定因陋就簡,技術人員也就難堪重任,「賽德克‧巴萊」聘請上百位外籍(以日、韓為主)特效及道具製作等技術人員,何以如此?因為我們連合格的大型製片場都沒有,怎麼會有足夠的幕後專業人員?再看看紐約百老匯的劇院、倫敦的音樂廳,巴黎的歌劇院,荷蘭鹿特丹劇院的專業器材設備,就連北京在2009年興建的保利劇院都已成為世界劇場的新藍圖。我們還在嘴硬說對岸也許硬體領先我們,但是軟體(人才)卻是落後我們一大截2硬體無須終結,而應該急起直追。

      至於文化園區的發包,當初台北華山就是發包給「中華民國文化環境改造協會」經營,台中二十號倉庫也一直是發包給「橘園」等策展公司來承接,高雄的駁二碼頭更是經發包才啟動的。所以,發包不是問題,難道唯有給當代藝術屬性的團隊經營才能免於批評嗎?而沒有文化園區藝術核心就會消失?台灣的藝術核心竟如此依賴體制,如此脆弱!

      另則是商業票房也不該被鄙視,近年韓國依賴文化產值的挹注才使純藝術展演隨之而興。多年前我帶學生去桂林看了張藝謀主導的〈印象‧劉三姐〉大型水上歌舞,我只看一半就受不了,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我雖討厭卻可以「接受」。後來我們認識了一群從貴州山區出來的年輕女孩,她們拜〈印象‧劉三姐〉之賜得以在劇中演出並免費就讀於藝術學校,還有生活費可領,是這齣產值很高的俗氣的歌舞劇讓她們有書可讀,有工作,有前景……。

      文化不是菁英的專利,視覺愉悅並不比思索辯證沒有價值,少數文化菁英久已不食人間煙火,以致想像貧乏,任純情的、道德的、霸道的訴求任意宣洩,竟然感動了無數台北文化菁英,實在令人困惑!而高呼文化想像權3的抗爭,看似義正辭嚴,但文化菁英象牙塔式的文化想像其實是經不起檢驗的。

1參考斯建華,2011,《從保利劇院看兩岸20年來劇場發展差異1 》,http://szu3.pixnet.net/blog/post/35119767-366.%E5%BE%9E%E4%BF%9D%E5%88%A9%E5%8A%87%E9%99%A2%E7%9C%8B%E5%85%A9%E5%B2%B820%E5%B9%B4%E4%BE%86%E5%8A%87%E5%A0%B4%E7%99%BC%E5%B1%95%E5%B7%AE%E7%95%B01

2同註1

3參考陳界仁的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renewtw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