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白皮書
藝文篇 視覺藝術章(綱要)(2003年版)
第一節
現況說明
- 視覺藝術的面向
- 視覺藝術環境
- 視覺藝術創作
- 視覺藝術產業
- 視覺藝術的推展
- 視覺藝術教育
- 視覺藝術展覽
- 視覺藝術交流
第二節
檢討分析
- 視覺藝術的權責不明
- 視覺藝術的素養低落
- 視覺藝術的發展偏狹
- 視覺藝術的產業蕭條
第三節
未來展望
- 目標
- 空間品質的改善
- 美感經驗的養成
- 藝術創意的激發
- 藝術網路的建構
- 策略
- 文化事權應儘速整合
- 擬定「文化基本法」
- 成立文化部
- 未來發展計畫的制訂
- 研擬長、中、短程計畫
- 成立目標達成控管編組
- 調整所屬業務
- 增加建築設計業務
- 增加視覺藝術創意產業業務
- 評估執行多年之業務
- 協助視覺藝術產業的發展
- 策動民間及企業贊助視覺藝術
- 推動公立文化機構朝向民營化發展
- 指標案例的計畫與推行
- 扶持青年藝術家發展計畫
- 舉辦文化創意博覽會
- 徵選其他指標案例
前言
在常人的認知裡,科學技術的進步是日新月異,殊不知文化藝術的發展也是與時並進的,它的內涵及運作方式總是在令人輕忽的變遷中逐步演化。在21世紀的此刻,文化已難以界定,它無所不是,大到一個國家或社群在各個方面的總體展現,小到個人言談舉止中的一個鏡頭,皆在文化的範疇中。
在過去,文化是茶餘飯後的「餘事」,政治與武力,經濟與物資,才是國家強弱的象徵。但自冷戰以來,經現代化乃至全球化的洗禮,政治的民主,經濟的自由,已經是國家進步與否的新指標,而文化力量的強弱更是評估國家潛力與未來發展的重要依據,尤有甚者,國家概念的形塑就在於她的文化。
由於不把文化當一回事,或以為文化只是花錢享受的高等娛樂或裝飾性事物,所以我們的年度文化預算總是少得可憐,大概只能買兩三架幻象式戰鬥機,比不上拉法葉艦採購案的回扣,也抵不上與一個落後國家建交的「簽約金」,我們對待文化的「傳統」如此,無怪乎文化經常與花瓶並置,甚至同義。
台灣經貿轉型的奇蹟世所矚目,但經濟發展的目的何在?不會是外匯存底或是國民所得,而應該是作為厚植文化發展的資本。可惜我們的經濟力量大都投注在國防、外交與科技,而少用於與文化相關之城鄉景觀、文化資產、展演活動、美勞教育、生活品味……..。以致於,台灣經濟起飛的成果竟是自然和人文資產的破壞,而非文化的生機與活力。
所幸,最近幾年「知識」與「文化」的內涵不斷擴大,由於知識經濟的受到重視,使文化經濟也成為新興的研究課題,還有文化霸權、文化工業、文化創意、文化產值、文化生態……..。隨著文化議題的日趨重要,各縣市文化局乃應運而生,而文化部的成立,也是已獲共識,行將落實的政策,所以,此時此刻,正是我們展開文化重建的契機。
文化事物範圍廣泛,包括抽象的文化思潮、具體的文化環境、尋常的生活文化、精緻的文學藝術,還有社區營造、文化資產、影視傳播….。其中,最顯而易見的當然是視覺藝術,無須特殊的時間,也不受固定的空間限制,那裡沒有造型,何處不是色彩,只要張開眼睛,都在視覺藝術的領域內。
- 現況說明
一 視覺藝術的面向
視覺藝術,在我們這個定義一向不明確的國度裡,往往被窄化為單純的美術創作,如果visual art也能因地制宜,它應該還包含與造型藝術有關的一切,從環境、創作到應用皆屬之,茲分述如下:
- 視覺藝術環境
如果表演藝術不只是兩廳院,視覺藝術當然也不限於美術館和畫廊,而是在我們的公共空間、城鄉景觀、建築造型…….等隨處可見的環境中。一個街道雜亂、綠地稀少、房舍粗俗、市招橫行的城市或鄉鎮,視覺藝術的發展必然受限。台灣的視覺藝術,過去強調的面向太單一(特地空間中的藝術品),猶如在禁地中綻放的花朵,難以擴及到文化環境中。
從一棟建築到一條巷弄,從一個聚落到一個都市,都是視覺藝術的環境基地。台灣建築的特色何在?屋頂違建、廚房加蓋、戶外鐵窗、頂樓的儲水筒、騎樓的機車、牆上的廣告招牌,還有色彩雜亂的馬賽克、二丁掛、磁磚、水泥漆、花崗岩…。建築風貌的雜亂及公共空間的品質低落是台灣文化改造的迫切課題,因為我們每天都得面對,這也是外來者最先認識的台灣,最先得到的印象。
為了改變台灣印象,內政部有城鄉風貌改造運動,文建會有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但環境的問題極為複雜,並非把市招統一規格,也不是在大廳、廣場或過道硬加上個雕塑,台灣是個視覺符號過於氾濫、品質過於粗糙的地方,如何使之樸素、自然但富人文氣息,才是視覺藝術環境所要著力的方向。
- 視覺藝術的創作
由於視覺藝術幾乎等同於美術創作,使設計和工藝往往被忽略,甚至被放逐。從縣市美展到省展、國展,甚至雙年展,參與其中的幾乎都是從事造形藝術創作的美術家,而美術館、藝術中心、國家文藝基金會所邀請、所補助的也是同一族群,藝術創作的品類眾多,但獨鍾美術使我們的視覺藝術創作發展失衡,往往自得其樂而遠離現實,以致難於親近。
視覺藝術創作領域含三大項,即工藝、美術及設計,他們偏向的是傳統、現代及應用。台灣工藝只賴草屯的手工業研究所獨撐大局,其教育、展覽、推廣、研究的投資遠遠比不上當代藝術,也比不上韓日等鄰近國家在傳統工藝上的苦心經營。由於工藝的沒落,使國民對手工,對質感的品味日漸淪喪,此所以廉價低俗的塑料、鐵材及噴漆等代用品大行其道,實其來有自。
設計也是藝術創作,歐美現代美術館經常展建築、展工藝產品、展廣告設計…..,在台灣的設計相關科系,有建築設計、室內設計、商業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及造形設計等,但從沒有獲得美術館或國藝會的青睞,也從沒有建築師或設計師能獲國家文藝獎,在這樣的環境下(重視純藝術、忽略應用藝術),文化創意或文化產業的推動不免有其侷限。
- 視覺藝術產業
自從推動「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以來,視覺藝術與商品的互聯已經是產品形象與行銷的必要因素,最成功的案例是西班牙畢爾包市以古根漢美術館的興建挽救了原本暗澹的城市風貌與經濟,而日本安田海上火災險公司則以梵谷《向日葵》的典藏改善了企業的形象及營運。不論在羅浮宮、大都會美術館或故宮博物院,還有大大小小的展覽場中,藝術商品總是受到消費大眾的熱愛。
視覺藝術產業,並非只是一幅畫或一個雕塑,而是整個機構(如美術館)、整套系統(如VIS)或某種風格、某個造型;它可以藉產品設計、包裝、廣告或識別系統而滲透在我們的視域中,它也可以藉空間規劃、景觀設計、建築風貌或藝術創作而改造我們的生活環境,它的特色是「獨特而有品味」。視覺藝術產業在台灣尚處於各自摸索的階段,在台灣對外關係困難重重的今天,藉由視覺藝術產業所形塑的台灣Style,應該會是頗具穿透力的台灣產品(MIT)。
就上述視覺藝術的各種面向而論,我們的藝術環境雜亂,有待重建;我們的藝術創作失衡,有待調整﹔我們的藝術產業稚弱,有待振興。由環境,創作到產業,是完整而有序的面向,而每個面向還有各個不同的屬性,他們都是視覺藝術應當積極面對的。
二 視覺藝術的推展
如果僅就美術創作的推展而論,台灣的表現相當出色,這可由國內外大大小小的展覽中得到證明。然而,推展不只限於展覽,也不只是美術創作,它應該更為全面也更深入。
- 視覺藝術教育
視覺藝術不等於美術創作,那麼,視覺藝術教育也絕非上美術課。認識一棟建築、設計一張名片、或參觀美術館、策劃展覽,或畫幅畫、評論作品,或認識大師、研究風格….。視覺藝術教育旨在美學素養的提昇,而不在於學會創作技巧,也不只在教室裡受教,更需要在公共空間、古蹟、博物館,甚至在食衣住行的任何片段中去體驗,去學習。
教育為導向的藝術教育,有一定的內容,有要學習的方針,也有要達到的目標,但以藝術為導向的藝術教育,是藉藝術來認識自我,這在我們的美術課中是很難學到的。如果藝術的歸藝術,教育的歸教育,藝術教育究竟該由文化或教育部門來負責呢?由於兩著之間界限不明,以致於都著力未深,其實,同屬藝術教育,但可以各自表述,自由發展,唯有加強視覺藝術教育,才是全面提昇視覺藝術水平的根本之道。
- 視覺藝術展覽
視覺藝術的成果發表會就是舉辦展覽,展覽的型態很多,官辦的、民間的、團體的、個人的、都會的、社區的、學術的、聯誼的、教育的、商業的、現代的…。展覽的場域也很多元,空中的、地上的、戶外的、室內的、固定的、變動的、獨立的、複合的,隔離的,互動的….。展覽的型態和場域的複雜化,使展覽本身已成為自足的學術體系。
台灣的視覺藝術展覽何其多,但多屬成果展示,少有為教育目的而辦的展覽,也少有從屬於社區的學術展覽,而戶外的常態展覽更少,至於複合的、互動的新式展覽型態就更少見了。展場無所不在,展法則千變萬化;這幾年,高雄有貨櫃藝術節、嘉義有鐵道藝術節、內湖有在水上的公共藝術節,還有影像的、網路的、身體的…….,展覽之多元化,才可以使視覺藝術的推廣更為積極有效。
- 視覺藝術交流
所有的創作發表,都期望與他者交流,視覺藝術的交流管道很多,可以透過競賽,如版畫雙年展;可以透過駐村,如台北國際藝術村;可以透過盛會,如畫廊博覽會;當然更可以透過參展,如威尼斯雙年展、如卡塞爾文件大展等。此外,經由紐約、巴黎的台北文化中心或透過駐外文教單位的聯繫,台灣視覺藝術的國際交流其實頗為頻繁,成果也很豐碩。
相對於國際交流,台灣內部的藝術交流反倒比較疲弱,七○年代曾有「藝術下鄉」活動,九○年代有「行動美術館」,但都稍縱即逝。交流的目的是對話,認識彼此,在台灣,視覺藝術的系譜明確、絕對。建築與美術少對話、都會對鄉野不相識、繪畫與設計難呼應,還有傳統與現代的對立、東方與西方的隔閡、台北與南部的差異、身體與性別的糾葛、精緻與通俗的矛盾….,此外,還有族群的、階級的、意識型態的….,顯然我們需要更多以交流為導向的視覺藝術,來認識彼此。
就前提視覺藝術推展的要點而論,我們極需以提昇素養為導向的視覺藝術教育,也需要更為多元的視覺藝術展覽,而深刻的內部交流也是視覺藝術要加強的。教育、展覽及交流,是視覺藝術推展所必經的三個進程。
第二節 檢討分析
一 視覺藝術的權責不明
認真檢驗視覺藝術的所屬「業務」,不難發現它們是屬於文化建設範疇但不歸文建會管轄,由於事權不統一,以致體制不健全、範圍不明確….。最終是績效不彰,文化無力。
視覺藝術最基礎的環境,如公共空間、景觀及建築,屬於營建署管轄,在風景名勝區則有觀光局介入,古蹟之維護及禮儀是內政部民政司的工作,社教機構如歷史博物館、藝術教育館(也在辦展覽)、兩廳院、科博館、科工(藝)館現歸教育部,而廣播、電影、電視及出版則屬新聞局業務。
由於事權不統一,文建會只能辦理建築雙年展而不能擬定改進建築風貌的相關條例,只能辦理民族工藝獎,而不能研擬民族工藝的基礎教育內容。由於不能有效整合文化資源,視覺藝術建設的紮根及推展恐將顧此失彼,難以周全。
二 視覺藝術的素養低落
長久以來,文化藝術受功利主義影響,亦以量化來論成敗,票房收入、參觀人數已成為衡量一切的標準。其實,視覺藝術的素養指標並不在於有多少人看了展覽,超過一百萬人看了秦兵馬俑特展,號稱破了世界紀錄,這能證明我們的視覺藝術素養高人一等嗎?
藝術素養的體現不只在美術館和大都會,而更在於食衣住行間和鄉村小鎮中,從房舍造型、從檳榔西施、從廣告招牌、從穿著打扮….,一個民族的視覺素養已盡在其中。台北和巴黎比,差不了多少,但賽納河沿岸的村落和淡水河岸邊的違建,其優雅純樸和粗暴雜亂之間就相距不只百年了。
台灣人買勞力士、買名牌服飾比例之高絕對勝過法國、義大利、瑞士等造型藝術發達的國家,但我們的城鄉景觀,除了檳榔攤,還有何特殊之處?要印證視覺藝術素養,就在生活周遭;要提昇視覺藝術素養,恐怕得從小養成,這可是民族品味改造的巨大工程。
三 視覺藝術的發展偏狹
不知是民主政治不成熟還是媒體作用使然,台灣的「文化活動化」一直是政府與民間共同對待文化的方式,在視覺藝術的表現上就是辦展覽,而且是能上新聞版面的展覽。此所以,能引起議論的身體、行為和裝置類的當代美術最受青睞,那些傳統的繪畫、民間的工藝及適合普羅大眾的生活藝術(書法,插花,剪紙,編織……)自然要倍受冷落,因為它們太靜態太雅致,不像活動也上不了新聞。
由於以活動為導向,所以少教育、少研究也少反省,活動過於頻繁就成了運動。花錢很多,花絮不少,但有沒有紮根、有沒有成效則很少顧及。舉例來說,「國際版畫與素描雙年展」辦了二十幾年,版畫人口與水準卻少有進展。公共藝術也推動十年多,「百分之一」基金的美意卻常造成百分之九十九的多餘和惡果。許多過去推動的政策都已經成為大活動時,就到了要檢討、改進的時候了。
活動少一些,展覽不必那麼多,想一想,公共空間的釋放,建築品質的提昇、藝術教育的推動…..,要改善視覺藝術的體質,還有很多比辦展覽更為重要的工作。
四 視覺藝術的產業蕭條
由於經濟不景氣,各種產業都受到嚴重的打擊,視覺藝術產業往往是景氣榮枯的明顯指標,它的興衰變化特別明顯。建築師事務所少有業務,設計師多以兼職度此難關,最慘的是美術界(除公共藝術),已經慘不忍睹了卻還看不到谷底。
九○年代初,台北就有兩百家以上的畫廊,而且多屬定期推展的專業經營者,蘇士比、佳士得、傳家、甄藏等拍賣公司也應運而生,但在新世紀之初,台北的畫廊關了七、八成,定期推展的專業畫廊不到十家(大約五、六家),拍賣公司撤的撤(轉向中國)、倒的倒,在這樣的景況下,年輕的創作者沒有發表作品的舞台,也看不到希望。
視覺藝術的產業如此蕭條,目前之所以還有許多展覽或學術事務推動,幾乎都是在官方資源掖助下才得以實現,一但政府財源窘困,台灣視覺藝術的谷底就要出現了,如何協助民間相關產業重新站起來,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關於視覺藝術的權責不明、素養低落、發展偏狹、產業蕭條,都是長期以來所累積的病象,也是大環境下難以避免的困局,要解決這些問題,非一蹴可幾,也非文化部門可獨立解決,這才是最為困難之處。
第三節 未來展望
一、目標
(一)空間品質的改善
空間品質,大從都市鄉鎮的公共空間比例、綠化面積到建築物密度、高度﹔小到人行步道、騎樓、陽台,甚至建築外觀、招牌,皆屬之。台灣的大都市與小鄉鎮,其空間品質之差距,有天壤之別。
台北的敦化北路、仁愛路,或者博愛特區、中山堂、史博館....,有台灣最具美感的幾個空間鏡頭,高雄也有幾處,台中少一點,其他地區就很稀有了,在大都會周邊,五股、三重、板橋、大里、太平、鳳山、大寮….,不論招牌怎麼統一,也不論街道如何設限,總是覺得凌亂無序,缺乏美感。
但願,未來的台灣不論自然環境、公共空間或家居環境,都能因視覺美學品味的提升而深富藝術氣息,如同舊金山的街頭、巴黎的櫥窗、京都的招牌、羅馬的古蹟、紐約的畫廊、蘇黎士的風景….。
(二)美感經驗的養成
由於經濟思考與實用取向當道,台灣擁有全世界密度最高的兒童才藝班,學到的多是制式的圖像與毫無節制的色彩,藉以參加競賽獲得獎賞,但在美學素養的薰陶上卻並不關心,以致於,可以培養很會畫圖的小藝術家,但很難培植出品味超凡的欣賞能力。
美感經驗的養成不能只仰賴學校教育,家庭、社區、媒體、美術館等均為美感教育的場域。如果,能在學校裡學到自己動手做漆器(碗、杯等)、木工(筷子、椅子等)、竹編(籃子、桌墊等)﹔能在家裡自己插花、編織、寫春聯﹔能在社區參與淨化、綠化及美化的工作﹔能在媒體看到更多文化藝術而非政治惡鬥的報導,相信,這對美感經驗的養成是有助益的。
為什麼法國、義大利等歐洲國家看來比較美,國民美學素養比較高,因為他們在公共空間、巷弄、博物館、學校及家裡擁有許多耳濡目染的機會,從生活中獲得學習,美感經驗的養成才是自然而鮮活的。
(三)藝術創意的激發
因為缺乏美感,所以只能做執行的工作,所以只能依樣畫葫蘆,台灣自七○年代以來造就的經濟奇蹟,是建立在加工出口的基礎上,即使在九○年代以後,我們的經濟成長仍然是以代工生產為主力。許多世界知名的品牌,其實都是台灣(或大陸)製造的,何以品牌是別人的,工作是我們在做,關鍵就在於「創意」。
視覺藝術的創意首重設計能力,造型奇特、線條自在或色彩調和,往往是吸引消費的重點,同樣的材料,一樣的工法,但卻因不同的品牌而使價值相距甚遠,文化創意就是其勝負的關鍵。美術設計的價值並不低於美術創作,純粹美術也並不一定比應用美術更值得獎掖,兩者一為基礎一為實用,不可偏廢。
什麼時候,台灣製造的意義不再是粗製濫造而是精緻細膩,什麼時候,我們不再以代工為業而是以設計聞名,什麼時候,藝術創意的激發,可以成為視覺藝術的扶持計畫項目,可以成為台灣品牌走向世界的新起點。
(四) 藝術網路的建構
台灣的視覺藝術網路在九○年代中就已初現,藝術專業網路亦相繼架設,但就像網路報紙一般即起即滅,號稱亞洲最大的「藝藤網」不到一年就結束了,如今只剩較小規模的網站堅守崗位,其他則屬官方機構及學校的網站,整體說來,有內容且常更新的少,視覺藝術網路還無法成為一個獨立自足的系統,只能寄生在蕃薯藤、雅虎等大賣場中。
國家圖書館的藝術家資料庫建置已暫停,各美術館的展覽或典藏資料既不完整也未相互緊密連結,各地區的視覺藝術資訊並不十分暢通,反倒是與國外的或非視覺藝術的系統較能互聯,由於尋找台灣的資料比較缺乏,所以要理解台灣的視覺藝術非常困難。我們究竟有什麼?是什麼?可以做什麼?可能要等藝術網路的建構四通八達後才能上網抓下來。
展望未來,空間品質的改善,可以使我們的環境優雅;美感經驗的養成,可以使我們有品味、有風格;藝術創意的激發,可以使我們的形象突出、產業精緻;而藝術網路的建構,可以使我們的視覺藝術「盡在其中」,唾手可得。
二、策略
- 文化事權應儘速整合
- 擬定「文化基本法」
此為整合與文化相關法規之母法,由於明訂文化發展的目標和政策方向,文化事權才得以集中,文化政策才有穩定且永續性的發展,文化預算也才有明確的保障….。
- 成立文化部
政府文化組織架構紊亂,預算分散,文化專才進用困難,文化行政綁手綁腳….,這些都導致文化推展工作事倍功半,要徹底改善文化發展的困境,首先就是要成立有權有責、有體系有效率的文化部。
- 未來發展計畫的制定
- 研擬長、中、短程計畫
依據視覺藝術的不同面向,不同推展方式,研擬長、中、短程計畫,以免未來施政因人設事,因內閣異動而變化,也不致使視覺藝術的發展見樹而不見林。
- 成立目標達成控管編組
許多政策未曾執行,多少計畫書始終只是計畫,因為台灣有太多的突發事件,有太多的臨時起意,以致排擠了比較不光鮮亮麗的事務,稀釋了許多崇本務實的工作,除非成立專責控管小組,否則計畫終難實現。
- 調整所屬業務
- 增加建築設計業務
雖然建築的相關業務屬營建署管轄,為及早改善文化空間、景觀及建築風貌,使文化環境更為美好,宜在視覺藝術科下增加建築設計相關業務管理人員。
- 增加視覺藝術創意產業業務
要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需要文化主管機關積極策動,並提供較多的進修或競爭的機會,不論是舉辦展覽、拔擢人才、促進交流….,均應有專責人員掌理。
- 評估執行多年之業務
過去許多政策的推動,有其時空上的特殊考量,然時空轉移,某些也許已不合時宜的業務應重新評估,如公共藝術、版印年畫、版畫與素描雙年展….。
- 協助視覺藝術產業的發展
- 策動民間及企業贊助視覺藝術
根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研究調查顯示,文化藝術工作者或團體的經費來源有三成來自企業或民間捐助,如與美日先進國家相比,還有「成長」空間,文化主管機關應提供更多的誘因,使民間及企業樂於贊助藝術。
- 推動公立文化機關朝向民營化發展
全世界博物館業務最發達的國家是沒有公立美術館(僅新墨西哥州有)的美國,台灣已有許多企業在建博物館(奇美、順益、鳳甲…),為使博物館更為靈活有效運作,也為促使博物館民營化,朝向法人化發展是值得推動的政策。
- 指標案例的計畫與推行
指標案例一向具有引領風潮的作用,在過去,不論社區總體營造、公共藝術案或閒置空間再利用等,皆因指標案例率先登場而成為各地仿效的對象,但過去是由政府出面辦理,如能由民間主動提案執行,將更能因地制宜,且富於彈性及變通,使之朝向多元豐富的方向發展,目前,文建會正研議及未來可推動的案例如:
- 扶持青年藝術家發展計畫
由政府出資,透過學術性論述及策展,有系統收集年輕藝術家作品,適量典藏並機動展出,或彈性提供公立機構展示之用,如同成立一藝術銀行(Art
Bank)般。
- 舉辦文化創意博覽會
為迎接2008年國家博覽會的計畫,可先舉辦小型或專題的博覽會,既可刺激文化創意的萌發,也可累積Know
How,對視覺藝術產業的發展必有助力。
- 徵選其他指標案例
不論建築風貌、創意產業、教育方案或藝術網路等,可以藉徵選方式由地方政府或民間企業自行策劃實施,由政府把成功案例推展出去即可。
結語
藝術是各類「文化」表現中最具體且富魅力的一類,而視覺藝術無疑是其中最亮麗耀眼且無所不在的一支,視覺藝術之美,可以連結傳統、現在與未來,可以豐富我們的環境、生活與生命,唯有多元多樣的視覺藝術形式和內涵,才可深入民間又可進入廟堂,也唯有擁有成熟而普遍的視覺藝術環境、創作及產業,我們才能邁向以文化立國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