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3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一)文化想像的空間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一)文化想像的空間

/倪再沁

      去年十一月下旬寫了關於「夢想家」的文章後,讚賞和批評蜂擁而至,我沒有特別的感受,因為多數的正負評述是源自特定的菁英及意識型態,而這些是我早已經拋棄的東西。我還是忙著教書、演講、創作,只有在閒暇喝杯咖啡的時間裡,接收零星的訊息並思索大家都在討論的「文化」議題。

      文化,在辭書上至少有百餘種不同的解釋,並非少數文化菁英所認定的『純藝術』範疇。曾經,我們有一晚耗掉上億的元宵燈會,有幾天耗掉二、三億的藝術節慶,近十年來,全台瘋嘉年華式的「活動」,常引致文化人的批評,說是膚淺、庸俗並浪費。

      陳其南曾經提出「文化公民權」論述,就是每位公民都可以主張自己的文化想像並透過合理的訴求來實踐。可惜小朋友和庄腳人沒有論說能力,以致文化成為菁英之所屬(常視他者為低幼化及功利主義)。元宵燈會、鹽水蜂炮、東港燒王船等皆為文化,節慶和煙火也並非無意義。我們要尊重別人的文化想像,否則就和主政者曾認為送花太浪費一樣,是帶著自以為式的偏見。

      如果你有近距離看煙花四射的經驗,如果有機會到台北101看超級煙火,你會看到許多滿心歡喜和洋溢幸福雀躍的青春面容,如果再看看世界各大城市的跨年秀,你就會知道這也是某種文化的體現。在我的文化想像裡,煙火應該放得更有創意、更燦爛,台灣的民俗祭典也應該「燒」的更興旺,最好把日本的祇園祭,泰國的潑水節,巴西的嘉年華會,美國的花車遊行……都比下去。

      當然,如此的節慶文化,不僅文化人難以認同,連擁有眾多文化菁英的文建會也不能接受,所以我們的文化預算分配一向失衡,他們只想打造文化名牌,想成就畢卡索般的超級巨匠,所以才會展演多而教育少,才愛錦上添花而不知雪中送炭,從文建會轄下的工藝和「純美術之預算和編制差異就可知文化官僚的心態。而在地方上,宜蘭重童玩,花蓮強調石雕,苗栗只有木雕……這也都是打造名牌心態所致,品牌應建立,但不能顧此而失彼,以致少有文化紮根,尤有甚者,是造成地方文化均衡發展的失常。

      台灣需要的不是一枝獨秀的文化名牌,也不是百年難得的超級巨匠,而是更多小而美的文化聚落,以及更多能瞭解畢卡索的廣大民眾。我們該關心的不只是某人某藝被國際媒體報導,而應該是中小學美勞、工藝教育之輕率粗糙的現象之改進,應該是國民美學素養的整體性提昇。不願在金字塔的下層築基,只在乎頂端的亮光耀不耀眼,這就是我們文化高層和社會菁英所共有的文化心態。

      由於藝術創作者自視為文化核心,因而放大了自己的文化想像,在宣言式的標語和大字報式的論點中,我看到了太多理不直但氣很壯的呼籲,憑什麼創作者是文化政策的核心?為什麼要終結文化硬體?而文化園區會導致藝術核心消失?為什麼少數人可以代表整個社會拒絕煙火式、節慶式的嘉年華活動並反對商業化、票房化的市場價值論

      文化政策的核心應該是全體公民,而文化硬體何辜?這兩年表演藝術的硬體工程被視為「錢坑」,忿忿不平的美術家,完全忘記了我們有北、中、南三大美術館,還有故宮(擴建計畫逾百億),新市美術館(等建中),連屏東都有美術館了(也是文建會出錢整建的)。所以,南部有衛武營,中部有歌劇院、北部有流行音樂中心,這其實並不過份。表演藝術的場地問題比視覺藝術嚴重多了,小巨蛋太貴,而兩廳院雖進步,但是我們國家總是先蓋房子再塞劇場,使得基本空間不足,這幾年的劇場建設找不到任何一個左右側舞台都超過20米的劇場,更別提同時有個可移動轉台的後舞台,台灣劇場不是少條胳臂就是斷條腿1。因此配合演出場地演出需求,臨時搭舞台、添設備成了家常便飯,當我們的美術館依序建起時,也曾排擠了其他藝術門類的預算呀!更何況前述三大工程是好幾任主委的「共業」。

      硬體如果缺乏,設備也一定因陋就簡,技術人員也就難堪重任,「賽德克‧巴萊」聘請上百位外籍(以日、韓為主)特效及道具製作等技術人員,何以如此?因為我們連合格的大型製片場都沒有,怎麼會有足夠的幕後專業人員?再看看紐約百老匯的劇院、倫敦的音樂廳,巴黎的歌劇院,荷蘭鹿特丹劇院的專業器材設備,就連北京在2009年興建的保利劇院都已成為世界劇場的新藍圖。我們還在嘴硬說對岸也許硬體領先我們,但是軟體(人才)卻是落後我們一大截2硬體無須終結,而應該急起直追。

      至於文化園區的發包,當初台北華山就是發包給「中華民國文化環境改造協會」經營,台中二十號倉庫也一直是發包給「橘園」等策展公司來承接,高雄的駁二碼頭更是經發包才啟動的。所以,發包不是問題,難道唯有給當代藝術屬性的團隊經營才能免於批評嗎?而沒有文化園區藝術核心就會消失?台灣的藝術核心竟如此依賴體制,如此脆弱!

      另則是商業票房也不該被鄙視,近年韓國依賴文化產值的挹注才使純藝術展演隨之而興。多年前我帶學生去桂林看了張藝謀主導的〈印象‧劉三姐〉大型水上歌舞,我只看一半就受不了,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我雖討厭卻可以「接受」。後來我們認識了一群從貴州山區出來的年輕女孩,她們拜〈印象‧劉三姐〉之賜得以在劇中演出並免費就讀於藝術學校,還有生活費可領,是這齣產值很高的俗氣的歌舞劇讓她們有書可讀,有工作,有前景……。

      文化不是菁英的專利,視覺愉悅並不比思索辯證沒有價值,少數文化菁英久已不食人間煙火,以致想像貧乏,任純情的、道德的、霸道的訴求任意宣洩,竟然感動了無數台北文化菁英,實在令人困惑!而高呼文化想像權3的抗爭,看似義正辭嚴,但文化菁英象牙塔式的文化想像其實是經不起檢驗的。

1參考斯建華,2011,《從保利劇院看兩岸20年來劇場發展差異1 》,http://szu3.pixnet.net/blog/post/35119767-366.%E5%BE%9E%E4%BF%9D%E5%88%A9%E5%8A%87%E9%99%A2%E7%9C%8B%E5%85%A9%E5%B2%B820%E5%B9%B4%E4%BE%86%E5%8A%87%E5%A0%B4%E7%99%BC%E5%B1%95%E5%B7%AE%E7%95%B01

2同註1

3參考陳界仁的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renewtw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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