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3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三)創意之都的競逐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三)創意之都的競逐

文/倪再沁

     上個月初,我在京都,看著這個優雅靜謐卻步履沈緩的城市,《日本做為世界第一》曾經是 30年前轟動的暢銷書,哈佛大學教授Ezra Vogel在這本書中寫道,日本在工業競爭力優於美國,當時,日本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某些衡量中,國民平均GNP已經超越美國,似乎就要取代美國的地位;美國則深陷停滯性通膨,失業率接近二位數字。但後來的實際情況不完全符合Vogel的預期。

      1980-90年,日本工業產出成長50%,對於一個只有大小與蒙他拿州差不多的國家來說,這是極為亮眼的表現。但日本的成長是由財務槓桿和過度投資所推動,造成地產和股價泡沫化。日本經濟泡沫於近20年前破裂,帶來將近20年的經濟成長遲緩。在1980年代,若以存款來衡量,全球前十大銀行都在日本。而如今,市場專家們則在金融首都這個項目中,將東京排在數個大城市之末。

      為何日本的威力沒有恢復?《日本國力之謎》的作者Karel Van Wolferen認為,這是因為日本企業習於受到保護,變革速度太慢。我認為過去日本模式在工業化講究精密、準確的時代下是成功的,但如今,面對網路化後現代的情境中,這種過度專業分工所造成的偏狹視野已經是日本很大的問題了,他們缺乏原創與整合的能力,容易在瞬間變化的局勢中因為過於僵化而適應不良。這是一個強調聯結、跨領域及互相瞭解的時代,我們的藝術文化人若還在20世紀的「現代」思維中打轉,不僅不能前進,反而會倒退。

      上個月中,我在世界排名第一的香港機場,看著飛機起降,想著東方之珠的再生。據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公佈,綜合各城市在經濟、社會、環境及文化四方面指標計算,香港依然是中國今年最具綜合競爭力的城市,其次是上海、北京、深圳及廣州。香港雖然面對內地城市競爭,但傳統優勢依然存在,2009年台灣與香港不約而同將創意產業列為優先發展產業,台灣行政院宣布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期以亞太文創產業匯流中心,使台灣成為創意中心為目標。而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也在2009-10年施政報告中將創意產業列為6項優勢產業之一,希望推廣香港成為亞洲創意之都。

      台港兩地創意產業向來各有所長,香港是中西薈萃的都會,國際化程度高,具創意產業十分重要的既中亦西之廣闊世界觀;近年香港已提早在中國廣大的創意市場卡位,其中電影、電視及設計業等創意核心產業,已與大陸相關產業逐步接合,尤其與珠江三角洲融合日深,為兩地帶來無限商機。

      這個月初我在杭州,看著這個越來越美麗先進的城市,想起二十多年來這個城市的變化,還有,中國文化部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文化產業司」,專門負責發展策略的實施和相關研究。大陸學者周福銘在「2002年上海文化發展藍皮書」中指出,上海市2001年已提出了文化創新與城市發展的施政方針,希望藉由文化產業帶領上海營造高度競爭力,以期達到促進觀光旅遊的策略目標。


      隨後,中國大陸各省市如火如荼地開始推展文化產業,每年經濟規模和成長數字,令其他國家難望其項背。大陸的文化產業,幾乎不受全球金融風暴的影響。當然他們可以快速起飛,乃由於政府運用強勢的政策主導,投入大量資金,配合各種優惠政策,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風行草偃的配合1。如今中國大陸的「文創園區」數量之多,從200710月間所發表的「中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新銳榜」,就可窺見一斑。543個園區的驚人數量,而且還在迅速成長、擴張中。 

      儘管大陸文化產業乍看一片榮景,但由於文化產品的升產和供給能力低於民眾的文化消費需求。各類公營的文化經紀單位的產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等,都還未形成流通的結構模式。民營的文化產業機構,大都規模過小,缺乏人才,資金不足2。因此,台灣由於民主自由與多元的文化樣貌,依舊有許多創意產業的發展優勢,如能積極把握並建構文化產業合作平台,仍能在整個華人市場中,搶佔重要的商機。但我方市場規模小,無法靠內需市場形成產業,國際市場的開發力弱;政府主管部門分散,缺乏整合平台;智慧財產權未受尊重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易受政經環境影響,文化界對政策的延續性存有疑慮;資金來源不足,缺乏投資的鼓勵政策;藝文界也缺乏整合、行銷與管理人才……3。

      然而,台灣有鄰近中國新興市場的優勢地理位置,兼具全球華人地區文化、語言相通的特質,亦是蘊涵華人文化精髓的首選地方,還有普及的教育,便捷的網路傳播(大陸就頗受限),以及民主、自由、友善(尤其是服務態度)、熱心……,這些看來與文化創意產業沒有直接關係的背景因素其實至為重要,這也就是為什麼那些財力比台灣雄厚的新加坡、香港及大陸客來到台北,會在天母、永康街、西門町等地流連不已,會對誠品、紫藤蘆、食仰山房等商業空間欽羨不已,這些都是台灣文創發展的軟實力,放眼華人世界,絕對是最優的,要發展文創產業,何難之有?

      其實,台灣喊「文化創意產業」早在十一、二年前,當時我曾參與了幾次以經濟發展為導向的文創會議,也曾發表文章談過相關議題(參閱本人部落格中〈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與挑戰〉4)。可惜的是,我們的文創起步雖早但腳步蹣跚,如今還在與文化菁英質疑、糾纏及牽扯中。即使政府把文創由經濟面導向了文化面,但為了預算分配,國家文化政策硬被指為經濟掛帥、商業化取向……,不免令人憂心忡忡,再不迎頭趕上,我們的文創匯流中心極可能和二十年前高喊的亞太營運中心一樣,將一去不返。

      台北文化菁英對文創的敵意令人困惑,他們為什麼不閱讀由經濟部、新聞局、文建會共同研擬的「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畫」?為何這點功課都不作?讓三黨總統候選人像文化部長一樣回答問題,馬英九甚至照念這本計畫書,明明白白告訴你原先這是在經濟部,預算是另外的,並沒有排擠原先的文化預算。如果文化人真的對文創產業這麼有意見,就該針對八十幾頁的行動計畫書去問問題,而不是以自身的被害妄想豎起正義的旗幟並織成情緒的、集體的、拒斥的一張張迷網。

自視先進、前衛的台北文化菁英,在特定藝術本位和特定意識型態的隱性制約下,竟然這麼反向的看待所有先進國家都正需要加碼促進的文創產業,如此保守、倒退的思維竟能一呼百諾,此一詭異現象,值得學術界深入研究。

1參楊渡,〈建構兩岸文化創意產業新平台──開啟兩岸軟實力競合的新紀元 〉,http://www.npf.org.tw/post/12/6237

2同註1

3參考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畫98102年核定本。

4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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