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3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二)文化正義的思索

文化的終結與開啟?(二)文化正義的思索

/倪再沁

      最近很熱門的暢銷書《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J.Sandel著),值得文化人思索。自視為菁英、小眾,高揚純粹、創作為核心價值就是對的嗎?過去台灣電影也有這樣的趨向,導致了國片的蕭條沒落。最近幾年,從〈海角七號〉、〈艋舺〉、〈翻滾吧!阿信〉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等國片走向大眾化、商業化,讓觀眾回流,票房亮麗,國片才有起飛的可能,像〈賽德克‧巴萊〉的巨製也才可能陸續產出。

      因「夢想家」而導致的文化運動中充斥著諸多情緒與矛盾,漢寶德已經點出「他們既希望得到政府的經濟支持,又不希望以政策主導分配。……他們的宣言中,顯然不贊成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可是又主張政府健全文化產業結構,改善文化產業發展環境。他們似乎把藝文產品當成文化產業,把藝文工作者當成文化生產者。從文化經濟的角度看,藝文產品當然可以視為產業,但大家不要忘了,談產業就要談產值,……藝文界真的主張把藝術家視為「文化生產者」嗎?使我略感不安的,是這份聲明顯然就是以藝文界的利益與觀點發言。藝文界當然有這種權利表達自己的立場,但是他們也知道文化是全體人民的公器,政府的文化政策應該以服務全民為目的,不只是為了培養「文化生產者」。藝文界以自己為本位,常常以為文化就是藝文,文化發展就是培植藝文人士。這當然是文化政策的重要任務,但如果認為政府的文化工作就是為藝文界整備環境,那就未免本末倒置了。1

      漢寶德提出的「矛盾」,不僅無人願意回應,還將之列為「第二篇支持夢想家的文章」(我的文章被列為第一篇),我不斷強調,「夢想家」可以檢討批評,但反對台北文化菁英的非理性情緒化的集體動員,硬要說成支持「夢想家」或者「護駕」不免太過粗糙化約,而漢寶德如此清晰的文化分析也被打成「支持夢想家」則令人難以置信。我想,所有的理性對話幾乎不可能了,大家不願意去面對、承認自身的矛盾。矛盾並不可恥,事實上,「矛盾」是歷史發展的動力,掌握矛盾、解決矛盾,社會才能往前。

      由於正義凜然,某些台北文化菁英以訴諸「民意」的方式。先在網路上蒐集了文化議題,好似全體文化人一般具代表性的提問三黨總統候選人2,他們的問題大致圍繞在:


一、國家發展思維不該是經濟發展大於一切,經濟部、經建會是強勢部門,而文化部門不該被弱化,要求候選人站在文化深耕的價值立場。

      這個提問很好,經濟的確不該大於文化,可是沒有經濟的支持也難有文化的開展,這兩者應該是不分強弱,相輔相成。另則是「文化深耕」的內涵是什麼?如果站在全民的角度,「文化生根」也許更應該被重視。尤其當許多國家及全球各地已將文化產業轉成經濟活動的核心時,文化產業早就不再被視為是經濟活動的次級品時,我們的文化人卻拼命痛罵文化產業所導致的「市場化」、「商業化」。文化產業的變遷與延續、權力與創意之間可以相互提升,各個領域(經濟與文化)可以相互協助與對話,這是重要的趨勢,我們怎能還停留在各自分工、畫地自限的思維中?

二、不斷強調在聯合國國際貿易發展會議裡,以四層的同心圓來呈現創意產業的概念,同心圓的最核心就是純藝術創作者,反對不能重視外圍第三層、第四層為商品服務的創意和延伸性的產品,認為原創核心才是最該被重視的部分。

      純藝術創作者是同心圓的核心,此為多元文化論述體系中的一種觀點而已。這個提問是擴散式思考所致,如果我們能以立體的、互動的、互為連結的方式來探索,則核心有時可借外圍之力,甚至核心外圍本無分別是一體的,文創思維的取徑要以全觀(holistic)方式,經濟與政治,社會及文化的統合式思考,文化產業的產製與消費、創作者與環境皆相互影響與建構,不要老停留在政治經濟與文化研究的對立迷思中,過渡強調彼此的衝突就是陷入狹隘的方法論中。這就好像質性和量化研究時常可見量變導致了質變一樣。幾年前我帶學生在東京的博物館巧遇手塚治虫的個展,這個棄醫(醫學博士)而漫畫的怪咖究竟是第幾層的?如果在台灣,這個非純藝術創作者會被排除在核心之外,那麼,這可就真是台灣的可悲了。

三、對於文化專業經營的公共文化空間,以ROT模式交由商人經營,這使得應做為培植在地文化、藝術的公共場域成為以餐廳、商店、嘉年華活動為主的所謂文創園區。卻讓當初爭取這些公共文化空間的藝文團體,因付不起文創園區的昂貴租金而被全面地排除在外。華山文創園區如此、花蓮酒廠如此、而台中、嘉義、台南的一些國有基地也將比照辦理,認為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短視的文化政策?

      關於「華山」,以前文建會想要把「華山」改造為「新台灣藝文之星」園區的構想曝光後,當代藝術界一樣展開集結、串聯、抵制的行動。當時我寫了《關於華山的再省思》以及《台灣藝文環境改造的反思》,記載了華山的轉折,此刻,所有的問題幾乎和當時是一樣的,依然是受限於文化菁英的意識侷限及終極價值,讓文建會飽受批判,即使有理也說不清。(請參閱本人部落格中兩篇文章3)

      北京的798園區也是藝術家開創出來的,也因付不起昂貴租金而撤退至「草場地」或更外圍地區,他們並沒有因此而喪失了創作能力,紐約的SOHO又何嘗不是如此?還有,如果「華山」現在是台北市民最愛的散步、休閒、餐飲及欣賞大眾化展演的場所,這種「文化」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尊重?至於其他地區是否比照辦理?就我所知,台中酒場、20號倉庫並未如此,都還在文建會的控管中。

四、關於藝術創作者的生存問題。要求參考德國從事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士及退休工作等相關權益。建立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身份和職業條件機制,文化部要如何繼續協助?並進一步針對藝術創作者的特殊性、工作型態、工作所需的排演場、展場、工作室、智慧財產權保護、稅務等工作相關權益進行應有的配套措施呢?

      關於藝術創作者的權益問題,十幾年前我在「當代」雜誌曾發表過我的觀點(請參閱本人部落格中〈華山藝文特(權)區的省思〉及〈藝術環境與社會環境兩篇文章〉4),如果搞文史哲的,搞表演後製的也都要求政府協助,不知政府將如何善後?這裡頭的荒謬是藝術創作者要「自主權」,又要政府給予「保險」、「退休」等協助,倘若藝術如同職業,又何必反對藝術市場化、產業化呢?如同《正義》一書中所述之「兩難」,古典正義要福祉(政府應有做為),現代正義要自由(政府不能介入),如今台灣的當代藝術創作者竟兩者都要,凸顯了他們多麼的與眾不同,如果台灣可以如此,應該會是Sandel哈佛課堂上被標舉的特例吧!

五、台灣到處都是文物館、文化中心、文創園區,但是氾濫的空間治理,卻稀釋專業了藝文空間產生的可能。相對之下,過去十年視覺藝術界並沒有新的美術館或專業館舍的設立,反倒是表演藝術界起碼有七個大型展演場地陸續建設當中。但整體而言,藝文界更需要的是能夠累積專業性、學術性、實驗性及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該檢討大型場館都交由財團統包的政策?未來政府是否有規劃任何中、小型專業藝文展演館舍的計畫?此外,許多民間藝文展演空間都面臨不合時宜的法規制肘,有關單位是否可以積極修法或是進行獎勵的政策,以改善民間團體經營藝文空間的艱困處境?遍布全國的蚊子館,是否可以比照英、法等國,挪出部分空間供藝文工作者使用?

      過去十年內,至少有蘭陽博物館、彰化藝術館、屏東美術館的成立,還有新北市美術館正籌建中。藝文空間並沒有被稀釋,幾個公立大美術館、表演廳、博物館已「都交由財團統包」了嗎?至於蚊子館和閒置小學一樣,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附上使用規劃和管理法則……,權利要自己去爭取,能替地方政府善用閒置空間,一定會受到歡迎。問題是,遠離都會區,還有一大堆配套措施要執行,誰去?另則是大家拼命反對花蓮蓋劇場,花蓮人怎麼看待?好山好水好無聊,花蓮不是台北的後花園(亞馬遜森林也不是美國的肺)。台北人應先傾聽花蓮人的聲音,尊重在地人的意見。


六、近幾年在中國大陸市場磁吸效應下,導致台灣工商領域經營管理人才大量西進、流失,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如今這也蔓延到整體台灣的藝文圈,在長期缺乏政府資源提供與培養下,藝文人才總在自生自滅的邊緣中尋找生機,或者就轉向別的領域發展,相對於許多國家,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在培養人才上的政策,這關乎到一個國家文化的主體性與永續發展,是必須納入到國安層級上的思考;而今加上對岸藝術環境的開放,有更多的藝文人才選擇離開台灣,文化外交不能總是由官方來主導,不能變相成為粗糙的國家宣傳與文化輸出,所以先進國家都會設置第三部門,由國家固定預算出資,由藝文專業人士負責經營。此外,批判文建會的年度預算裡有一半拿去做硬體建設,稀釋了可以厚植軟體的資源,認為這些興建中的大型館所,有的也很可能像核四廠一樣,可能蓋完才會形成更大的災難。認定花蓮蓋30億的旋轉劇場,就是以利益輸送為主軸的開發案

      人才流失不只是藝文領域,已有學生捨台大就北大了,全球市場在哪?資金、人才就往哪走,所以文化產業很重要呀!找出我們可以輸出的文化是什麼?而非責成國家出資「由藝文專業人士負責經營」這麼簡單!

      很難明白,硬體和軟體何以如此對立?以前蓋文化中心時也有人批評哪有那麼多的展演,現況則是終年滿檔。這些興建中的大型館所怎麼會像核四,蓋完可能形成更大的災難,這是怎麼推論的?台灣的文化硬體真的很落後,問專業資深劇場人就知道,怎麼可以用「利益輸送」的大帽子先扣下,而不去思考如何提升台灣的展演硬體、設備、技術的能力?

      未來最大的硬體「錢坑」可能就是故宮南院,這個將在嘉義鄉下建起的超級博物館是怎麼形成的?是選舉政策「買票」下的產物,園區開發、硬體建設、展場設施、文物徵集、維護、研究人員、養護工作……這絕對是幾百億的耗費。問題是,綠色、藍色都要選票,阿扁開了支票,馬英九買單,將來不管誰選上總統,絕對無人能抗擋。你會在法國鄉下的羅浮宮還是去巴黎的本館?這個未來大蚊子館誰該負責?絕不是小小的文建會,是大政客和小人民造成的,而台北的文化菁英砲火四射,對這個最大最鮮明的硬體(屬視覺藝術),何不給予重重的一擊?

      社會選擇的優先順序,是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是社會選擇的結果。這些文化菁英的提問過於自我、片面、缺乏全盤思考。固然歷史的前進不是直線進行,總是會進一步退三步,不斷回反或者倒退,但我相信,社會依舊會前進,只是無比的緩慢。如果總是單向的線性思維,只會造成情緒掛帥、看不見過去也不知道未來。文化人之所以不同於政客,是我們可以自省,可以進行理性辯證,學習在不斷的對話中向前邁進並取得共識,而非一定要扳倒對方,要伸張「正義」。

      聖嚴法師曾說過「是非要溫柔」,如果看完《正義》一書中的例證就能明白,正義從來不曾存在(因立場不同),包容與尊重比正義更為重要,對台灣文化藝術的發展而言,亦復如是。




1參閱漢寶德,〈夢想家危機 文化發展轉機〉,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111125

2現場由文化評論者張鐵志主持,由各領域文化人士擔任提問人:曾道雄(音樂家)、 王小棣(電視暨電影導演)、郭力昕(文化評論者)、林正盛(電影導演)、陳界仁(藝術家)、湯皇珍(臺北市創作者職業工會代表)、 鄭有傑(電視暨電影導演)、魏玓(交通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胡永芬(獨立策展人)、徐文瑞(獨立策展人)、鴻鴻(詩人)、姚瑞中(台北當代藝術中心理事長)、胡朝聖(視覺藝術協會理事長)。

3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4http://nitsaichi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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