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文化檔案】台灣藝文環境改造的反思

悲情華山

這幾個月來,看到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所發行的〈新台灣藝文之星專刊〉,接著又在報紙上看到媒體文化工作者陸續撰文為華山藝文特區的「即將」轉型而致哀,仔細閱讀這些文字,其中有許多社會公義式的控訴,也有太多文藝青年式的感傷,使人頗為華山的際遇「嘆息」。

回顧民國八十六年,王榮裕首先突破禁忌,在當時荒廢的台北酒廠演出「古國之神祭特洛依」,在當夜的成功演出後,他被市警局帶回偵訊,罪名是「竊佔國土」,第二天,藝文界大老、立法委員及文化官員均紛紛表態,一致控訴公權力之粗暴,指責國家機器對文化的戕害,當時的情況是,所有輿論一面倒的「支持」華山。主政者林澄枝、宋楚瑜及陳水扁也立即表示支持「華山」,使案情急轉直下,起死回生。王榮裕的「犧牲」,造成台北酒廠的空間釋出,轉形成華山藝文特區,並交由關心華山的藝文界人士組成「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由省文化處撥款交付該協會經營華山之展演活動。

藝術神聖

王榮裕固然功不可沒,但市警局也沒錯,人民自行進入未經開放的公有地舉行展演,政府豈能不理不睬,任由來去?何況是一個建物安全堪慮、且被媒體吵的沸沸揚揚的場所,市警局理當有所動作,在展演完之後才請當事者移駕到局裡做筆錄,又不是警匪騙電影的押解犯人,也不是現行犯般扣人拘留,但媒體報導的卻像極了野蠻政府對待弱勢人民般不堪,事實上是警局溫和的「依法行事」,但卻被扭曲的「文化」媒體倒打一耙,在那種high到最高點的情境裡,警方有理也說不清,真是活該倒楣,以藝術之名而師出有名,以被迫害者的悲情而所向披靡,藝術神聖,此之謂也。

前衛空間

少數藝術家因為製造議題及渲染能力超強,因而可以代表藝術界,進而衍生為文化界甚至擴張為全民,他們極為小眾的作為因為有神聖和悲情的加持,使華山的一切都得以「合理化」。所以政府應該釋出這塊黃金地區,要編預算來支持「前衛」藝術的發展。所謂前衛,一向是外於主流、外於體制,甚至是被排斥的,但中華民國政府對於華山,比對待那些沒落的傳統書畫或民間工藝(沒有聲音的),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比起日、韓兩國對待傳統和前衛的態度,當知我們的政府是多麼的偏狹。

六、七年來的華山發展,已使此地成為當代藝術的殿堂,用更先進的眼光來看,華山的藝術型態其實已經很體制化了,具有實驗精神的藝術家,應該可以到更具有挑展性的空間,從隱藏在鬧區中的南海藝廊、到城市邊緣的寶藏岩社區,甚至侷促一於的某某工廠舊址。藝術空間到處都是,實在不需一心皈依華山,誓死捍衛,把一切可能的改變都予以污名化。少數藝術家像是華山基本教義派,自以為我即正義,餘皆卑微或不義,那些企圖用文化帶動經濟的「文化創意產業」或想搞跨領域多媒體的「新台灣文化之星」,怎能和孤絕晦澀但神聖的華山精神相比?

全民共享

「華山」或許很偉大,但缺乏正當性,這塊土地是社會共同享有的資源,理應是全民共享或應先照顧弱勢族群,比前衛藝術弱勢的人民太多了,可惜殘障同胞的發聲能力受限,他們缺乏一個無障礙的殘障公園;可惜兒童、青少年也不擅發聲,他們也缺乏一個遊戲、運動公園。尤有甚者,就算在藝術領域中,比起艱深疏離或荒謬有趣的當代藝術,更值得關切和扶持的藝術型態,多不勝舉,但政府和華山都看不到,致使那些藝文菁英可以長期佔有華山卻還理直氣壯。當初政府的無條件支持沒有得到歌頌,如今只是想改進、想整合就遭撻伐,看到當代藝術用這種睥睨一切的態度,看到少數敏感多情者憂傷悲憤的嘲諷,才叫人不寒而慄吧!

華山人一方面高唱當代藝術與歷史建築物對話的能量,強調這是僅有一塊還能夠提供各種想像的是市中心土地(可見想像力多麼有限!),但他們顯然拒絕文建會的想像,並說「這塊地應該被視為全民共有的資產,任何開發利用都應以社會的最大利益為先,而不能只強調官方的需求。」到底是現有的華山比較全民,還是文建會要整合建築、設計、工藝、音樂、舞蹈、戲劇、電影各領域並兼容傳統、現代、數位等型態更為全民?而強調以社會的最大利益為先,可以想見華山支持者眼中的社會有多大!

誠懇謙卑

某篇指控文建會文章的結語極其悲痛:「台灣失去一個破落的酒場遺跡,也許可以換來新穎華麗的地標;但真正令人寒心的,恐怕是政府面對歷史、文化與人民應有的誠懇與謙卑,已如「特洛依」般灰飛湮滅。不知道「華山」支持者有沒有看到其他的山莊古厝、酒廠遺跡、鐵道倉庫、廢棄工廠(他們曾為挽救其他古蹟而發言?),而文建會提出的難道只是「華麗的地標」嗎?而奢言歷史、文化、人民就像七年前華山聲稱將是「全民文化基地」一般崇高華麗而虛妄(與全民何干?),如此誇張的哀嘆似乎搞錯了對象,華山人應該學習的恐怕才是「面對歷史、文化與人民應有的誠懇與謙卑」吧!

「華山創意文化園區長期發展計畫(草案)」,所謂草案就是初步構想,尚未具體定案,可供各界提出意見討論,何況文建會主委陳其南還鄭重表示「未經大多數藝文界同意,不會貿然蓋大樓。」沒想到華山人的反感依然如此激昂,在指控文建會搞觀光產業之餘,強調悖離原有華山人的想像(他們的專屬空間?),強調歷史建物的可貴、強調廣大市民的需求,華山藝術家真的關心歷史建物及廣大市民嗎?還是關心自己浪漫情調所繫的神聖空間?他們搬出如此崇高、正義、華麗且令自己都感動的訴求,凡人怎能抵擋呢?

蚊建會?

  熱愛華山的藝文界人士的文化觀究竟如何?不妨看看如此的質疑:「華山單純作為前衛藝術工作者的展演場所好好的,根本不需要再浪費這麼多預算蓋大樓」,「有這麼多預算,為什麼不直接用來補助藝文團體從事軟體活動?」,「這計畫與以前規劃方向差別太大,以前的規劃又算什麼?」,「建築師哪有什麼本事和能力採取新舊共構?」,前衛藝術家和文化人之間顯然不能畫上等號。

    一百多年前,巴黎艾菲爾鐵塔興建時曾有無數誓死捍衛巴黎風貌的文化人起來反抗,甚至從興建中的鐵塔上跳下來死諫,龐畢度文化中心的興建案也曾遭致惡評,羅浮宮金字塔入口案更幾番慘遭修理。如今,艾菲爾鐵塔已是巴黎地標,龐畢度中心是文化聖地,羅浮宮金字塔改善了原本窒礙困窘的進出空間。文建會有沒有能力我們不知道,但新建築不該是反對的藉口,大樓和文化也未必敵對。

    「小心!大樓來了」,「蓋房子、養蚊子」,華山人舉苗栗巨蛋的閒置和桃園婦女館的工程延宕為例,得出文建會→蚊建會的定論,他們為什麼不舉文化中心時時滿檔的空間?為何不舉各地美術館一檔難求的狀態?以苗栗的體育來比喻台北之文藝,猶如用明朝的尚方寶劍殺清朝的官,毫無道理!

流行文化

由於草案中還有體育休閒文化中心與流行音樂中心,因而被質疑「動用國家資源為原本即佔有普羅消費市場的流行文化牟利?」國家要不要扶持流行文化?韓國政府不是只有支持光州三年展,台灣流行音樂每年為國家創收百億(有一半是從對案賺來的),就是因為政府不夠用心,我們不但輸給韓國,也正失去對彼岸的優勢。在流行文化和純藝術的關係愈來愈緊密的21世紀,如果只准政府獎勵前衛藝術,不准政府扶持流行文化,台灣還有什麼競爭力可言?

根據Honynes在「藝術、社會健康和文化發展」(The Arts, Social/Health,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 Indicators)的研究,建議美國在建立文化指標時須考慮的四大面向,即多元性、創造性、社區、參與度;UNESCO的文化建設指標也指向全球倫理、文化活力及多元文化指標。想想看,華山做的比流行文化更有活力、更社區化、更多元、或吸引更多民眾參與?台灣的電影、流行音樂及出版等大眾文化,面對國外的競爭,生存越來越困難(這兩年來,有許多已轉移彼岸發展,如流行音樂界的EMI、中子文化等),這才是台灣文化產業最大的危機。

環境改造

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是為了經營華山而應運而生的社團法人,他們除了接受政府補助營運華山外,未聞改造其他環境的重大作為,非常可惜。以彼等學養膽識,用來挑剔文建會那些不夠精準的草案(如新地標、文化櫥窗)顯然是大材小用,何不群策群力,發揮捨我其誰的精神,擬定比文建會更多元豐富、更全民共享、更社會倫理、更謙卑包容的方案。此外,希望除了華山之外,也能為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的改造,戮力以赴。

(原文刊登於藝術家雜誌第357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